
沈阳金融
- 更新日期: 202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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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2003年3月份,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沈阳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辽委〔2001〕51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沈政办发〔2003〕13号),市政府金融办是负责地方金融工作和协调地方与中省直驻沈金融机构关系的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金融办设4个职能处室,分别为综合处、上市处、银行处、非银行处。
2003年3月份,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沈阳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辽委〔2001〕51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沈政办发〔2003〕13号),市政府金融办是负责地方金融工作和协调地方与中省直驻沈金融机构关系的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金融办设4个职能处室,分别为综合处、上市处、银行处、非银行处。